Sunday, November 3, 2013

創興銀行(1111)落實出售 13年10月28日 09: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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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興銀行(1111)落實出售
13年10月28日 09:29
創興銀行(1111)公布,集團獲越秀企業屬下越秀金融提出按每股35.69港元,收購最多3.2625億股或75%創銀控制權,收購價較截至六月底止每股帳面資產淨值17.12港元溢價108%,或市帳率2.08倍。

一旦收購獲得50%以上股權接納,創銀將以總代價22.3億港元,向母公司出售並以月租566萬港元租回位於中環之總行(地下至19樓全層及26樓全層),出售物業之19.66億元利潤,將按每股4.5195港元,全數分派予現有股東(無論現有股東是否接納越秀之收購建議,同樣獲得特別股息分派)。

創銀總行由於屬自用物業,多年來均以成本價減累計折舊之帳,截至六月底止帳面值只得2.64億港元,而出售代價之交易成本(主要為總值1.896億港元之印花稅),將由母公司承擔。因此,今次出售物業並分派特別股息予創銀原有股東,並不影響買家收購創銀所得每股17.12港元之帳面值。

出售物業對創銀的財務影響
惟未來每年創興銀行將額外承擔6792萬元的租金開支,扣除原來持有物業每年約540萬元的淨折舊開支,創銀每年的稅前溢利將減少6252萬元,相當於截至2012年底止年度稅前溢利的10%,除稅後2012年度每股盈利將減少近10%1.13港元。依此推算,收購價相當於2012年歷史市盈率31.6倍。相對於每股17.12港元的帳面值,經調整股本回報率只得6.6%

出售股權及分派對現有股東的價值
由於越秀並非全面收購,股東很大機會只獲買家購入其中75%股權,整個收購現有股東預期將收回每股4.5195港元之特別股息,另加26.7675港元(35.69 x 0.75)出售75%股權之現金。因此,是項出售建議對創銀的股東來說,底價為每股約31.3港元,另加剩下25%股權的市場價值。

餘下25%股權,若按1倍帳面值計算,相當於每股4.28港元(17.12 x 0.25),或整個出售的總值將大約35.57港元。若剩餘25%股權未來於自由市場繼續以2.08倍市帳率買賣,則整項交易的作價約40.21港元。不過,我們認為股價維持於每股40.21港元的機會極細,尤其是股東要考慮出售可能告吹的風險,較大的可能,是股價將跌返35.6港元或略低的水平,可是由於市場一般相信,出售完成的機會率頗高,因此31.3港元將為除淨及收購順利完成前的底價。

依此推論,投資者及現有股東,或可考慮以40.21港元為封頂位,在高於每股35.6港元的水平逐步沽出,若股價因為收購可能遇阻而跌抵31.3港元附近,反而有投機性買入的價值。

出售對廖創興企業(194)的影響
現時廖創興企業(廖企)持有創銀50.2%股權,集團已於1025日不可撤回地承諾出售不少於其中37.65%1.6377億股創銀股權,同時享有每股4.5195港元之特別股息分派,總套現金額約68.3億港元;扣除收購創銀中環總行之總代價24.2億港元,實際套現44.1億港元。若於交易出售完成後,廖企將剩餘12.55%創銀股權全數於市場出售,按1倍帳面值計算,將額外收回9.35億港元,或整個出售計劃總代價約53.4億港元,折合每股約值14.1港元。

於六月底廖企之股東資金約為88.03億港元,當中37.38億元來自應佔創銀之50.2%股權。扣除出售創銀所失之37.38億元資產淨值,惟加回所得之53.4億港元淨額,以及市值22.3億港元之物業價值,總帳面值將增至126.35億港元,折合每股帳面值將由原來的23.25港元,增加至33.37港元。

出售創銀後廖企將失去每年應佔之2.73億港元之利潤,惟同時每年租金回報將增加0.6792億港元,按0.65淨利潤率計算,每年實際淨盈利減少約2.3億港元,未計出售所得收益之未來利息收入,每股盈利將由原來的1.27港元,下調至0.66港元。

究竟出售對廖企股東是否有利,很視乎出售所得之44.05億港元(假設不出售餘下12.55%創銀股權)至53.4億港元(假設以一倍帳面值出售餘下12.55%股權)淨額的用途。若廖氏家族將資金留為己用或作未來業務發展之用,則盈利將於短期之內急跌,而長遠之收益不明。若全數將現金派息,則每股最多可派特別股息14.1港元,相當於周五收市價19.88港元之71%。扣除出售所得現金值後,每股股價將最多下調至5.78港元,而市盈率將由30.1倍,下調至8.8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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