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pril 19, 2014

港人買H股股息稅不減

港人買H股股息稅不減

(綜合報道)(星島日報報道)內地股民明年長揸A股將有減稅優惠,香港H股股民則無緣受惠。港府已向國家稅務機關了解,確認內地建議推行的「短加長減」股息稅制,只適用於內地股民。換言之,「一國企有兩稅制」,中、港股民日後即使投資同一國企,A股股民的股息稅最低可降至5%,H股股民則維持10%不變。
  證券界人士認為,喜長綫持有國企股的H股股民,日後須承擔高於內地A股股民的股息稅,安排似欠公平。然而,本港市場的「先天條件」(如尚未推行「證券無紙化」、本港股民大多經證券行買賣,非以個人名義持股等),局限了本港跟隨內地股息稅制的空間。
  中國財政部上周五公布新的股息稅安排,旋即令本港H股股民好不疑惑。明年1月1日開始,內地將推行「非劃一」股息稅制,個人股民手持股票時間愈長,所須承擔的稅率愈低,即「短加長減」。現時H股個人股民一律要支付10%股息稅,外界一度以為內地下調長綫投資者稅率,本港H股股民也能受惠,惟事實非如此。
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已向內地當局了解新稅制,確認有關安排只適用於上海及深圳交易所掛牌的股份,而根據內地和香港早年簽訂的「避免雙重徵稅協議」,H股個人投資者的預扣股息稅率為10%。
  換言之,日後「一國企有兩稅制」,A股將按「非劃一」的「短加長減」方式收股息稅,H股則「劃一」收10%。本港雖有不少A股ETF,但股民買賣的ETF單位是在港上市,故未必可受惠內地減稅,而發行商在內地購入的A股資產,是以機構投資者身分(非個人股民)買入,亦不符減稅條件。
  中港在2006年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協議,根據協議,「如果股息受益人是另一方居民(香港),股息總額不應超過10%」。因此,雖然內地現時向股民收稅20%,H股股民「畀到盡」也是10%。至於收稅方法,國企會先行在股息總金額中預扣後始平均派予股東,由於稅率劃一,故不論股民是以個人名義或經由證券行持有,稅款也「有數得計」。
  然而,倘明年內地推行新稅制,國企就不能輕易預扣H股股民稅款,因股民所要承擔的稅率各有不同。再者,本港股民好炒「即日鮮」,又喜以證券行名義「代名持股」,技術上難以逐個人收稅,多收稅款要逐個退回也非常勞民傷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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